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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區技專校院校際合作聯盟-圖書館資源整合與分享,校際英語單字競賽
北區單字競賽—正式賽
參賽資格:北區技專校院校際合作聯盟-各校大專部之學生(不含推廣部及外籍學生)
一、大一新生,參加9月25日正式賽決賽,尚未領取「學生證」者,務請參賽學校
出具證明,否則將取消參賽資格,如證明文件為偽造文件亦將取消參賽資格。
二、大二至大四舊生,參加9月25日正式賽決賽,「學生證未蓋本學期註冊章」將取
消參賽資格。
初賽日期:9月17日~9月21日(全天24小時共五天)、地點:校內、外皆可
決賽日期:9月25日下午13:00報到、競賽時間13:30-15:20、地點:龍華科技大學
一、競賽辦法:
1.熱身賽已經申請過帳號的同學請延用原來的帳號,
2.尚未申請帳號的同學必須在9月10日前向各校圖書館
(與本校圖書館聯絡27201、27302)申請比賽用帳號,
3.同學直接登入E點通參加比賽(http://203.68.56.82:8000/neo/)。
二、單字競賽之內容範圍:
以電子檔之格式公告於http://203.68.56.82:8000/neo/,供各位同學自行下載學習。
三、競賽方式:
1.一率採線上闖關方式進行
2.每關有10題或以上(聽英語打單字及中翻英兩種題型),全部共計20關,約需30-40分鐘。
四、評比方式:一率採電腦線上自動評分。
五、優勝順序:
1.依據過關之關數多者為優勝,
2.若過關之關數同關者,則依據該關答對之題數,多者為優勝,
3.若該關答對題數仍相同,則依據總作答時間越少者為優勝,
4.若為同關同題數同時數則再進行加賽直到分出勝負為止。
六、競賽流程:分為初賽與決賽。
1.初賽為各校之校內競賽,依照評分方式選出前三名參加決賽。
2.決賽為各校前三名學生,以校為單位參加競賽,參賽學生需攜帶學生證至龍華科技大學報到後方能參加比賽,報到地點將會與決賽名單同時公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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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
程 |
6/23-9/17正式賽初賽準備期
智學館於初賽準備期間統一將初賽及決賽題庫單字公佈至龍華主機e-touch首頁連結,同學有充分的時間於準備期間學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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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/18-9/22正式賽初賽
全天開放上網競賽(校內外均可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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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/23
於網頁上公佈正式賽初賽成績並通知各校決賽名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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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/25正式賽決賽
當日下午13:00前於龍華圖書館報到,以校為單位
競賽時間:13:30~15:20結束,遲到10分鐘視為棄權
進行成績審核:當日公佈成績與頒獎後活動結束 |
七、獎勵辦法:
1.初賽:各校取前三名給予獎勵。
第一名:MP4 一個、
第二名:隨身碟一個、
第三名:隨身碟一個。
訂於9月22日中午12點前在http://140.131.19.190/neo/公佈各校前三名代表。
2.決賽:取前五名給予獎勵。
第一名:汽車一台 (需繳交稅金)或等值現金(需扣除稅金)。
第二名:手提電腦一台。
第三名:手提電腦一台。
第四名:數位相機一台。
第五名:數位相機一台。
八、決賽頒獎時間地點:9月25日17:00,假龍華科技大學(當天公佈教室地點)。
九、競賽注意事項:
1.
參加決賽凡未攜帶學生證者,視為棄權。
2.
人數超過60人者將分成兩批競賽,以報到順序分成前後兩批以視公平。
3.
參加決賽凡於競賽開始後,遲到10分鐘未進入競賽場地者,視為棄權。
4.
參加決賽凡由他人代考者,視為棄權,並公佈學校及個人姓名資料。
5.
初賽之各校前三名若因故未能參加決賽者,可由名次在後者遞補之。
6.
為保持競賽選手權利,所有的新申請帳號都未設定密碼,
參賽同學領取帳號後需自行負起保管之責,並且在第一次登入後進入
【個人頁次】中去填寫個人資料,必定要填寫的部份包含姓名、密碼,
若未填寫則不予計算成績。
7.
已入圍熱身賽之決賽前20名者,若於本學期畢業,則由名次在後者依順位遞補
參加正式賽之決賽資格。
8.
凡參加決賽進入前四名獲獎者,需親自領獎(遇特殊情況者須向
龍華科技大學圖書館報備),否則無法親自領獎者視同放棄,
由名次在後者依順位遞補領獎。
9.
若於本項競賽活動結束後,經查證任何舞弊事項,當事人應將所獲取之任何獎勵,
主動歸還龍華科技大學圖書館;其所獲得之排名由名次在後者依順位遞補領取獎勵。
領獎規範
:
一、依據所得稅法規定:參加競技比賽獲得之獎金、獎品金額,超過新台幣2萬元以上,需扣繳獎金、獎品之總金額10%之稅額。
二、參加競技比賽獲得之獎金、獎品金額,超過新台幣2萬元以上,依規定未滿20歲之得獎者,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領獎。
三、領獎時超過2萬元之獎項,未滿20歲之選手須自備具法律效力證明文件,證明與法定代理人之關係。若於現場無法提供證明舉辦單位有權將獎項與以保留,待法定代理人資格審查通過才進行領獎程序。證明文件如: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(含學生本人、法定代理人,如戶籍不同者,須分別檢附)、學生須攜帶身分證(正本)、法定代理人須攜帶身分證(正本)。
四、違反現場比賽規則作弊、不當方式獲得名次一律取消領獎資格,並將名
次順延。
五、領獎程序:簽署領獎同意書>審查領獎者資格及相關文件>辦理領獎。
汽車獎項相關規定:
◎
比賽當天為展示用車,領車時須至舉辦單位指定車廠辦理領牌過戶程序,
相關領牌手續費用由得獎者自行負擔。
◎
汽車保險費用由得獎者自行負擔。
◎
汽車贈品為基本配備之空車,若需增加相關配件由得獎者自行負擔。
◎
汽車為2008年式車款。
◎
交車後舉辦單位不負所有汽車相關使用、故障及維修、安全等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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